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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6年省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遴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6-11-23 11:51:39 来源:高教室 作者:高教室 编辑:高教室 浏览次数:0

关于开展2016年省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

遴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单位: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湖南省职业院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16]58号)文件精神,学院将开展2016年省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遴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1、本年度省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推荐对象原则上在2014、2015、2016年立项的院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中产生。

2、为避免重复立项与研究,以上述项目选题已立项或正在申报省级课题的不纳入本次省级项目推荐范围。

3、各申报项目负责人应根据省级文件中的申报重点(职业院校的办学理念与办学定位,职业院校“双一流”建设,职业教育与“中国制造”的结合,工匠精神的培养,“四大计划”建设,职业教育体制机制创新,教育教学管理,专业课程体系、课程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改革,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学生素质教育及德育工作,师资队伍建设,实习实训基地和教学资源建设,教育教学质量评价与保障,校企合作、产教融合,顶岗实习与就业创业教育,教学特色培育,职业培训与终身教育、社区教育,职业教育信息化建设等方面),结合本人实践准确把握选题,差异化设计项目研究内容,避免选题过于集中。

二、推荐名额

2016年湖南省职业院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采取限额申报的方法,我院分配申报推荐名额为6项。

三、推荐程序

1、材料提交:符合推荐范围的各院级项目负责人根据教育厅文件精神进一步完善项目申报材料,填写省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书后提交电子稿至高职教育研究室。其中,2014、2015年立项的院级项目可直接申报,2016年项目因暂处于申报阶段,所以需要待学院评审立项后再申报(预计12月9日前下文)。

2、学院评审:由学院学术委员会组织评审,遴选出推荐项目。

3、学院推荐:被推荐项目负责人按省教育厅文件要求完成相应程序。

四、材料受理

各项目申报人在2016年12月15日前将项目申报书提交至高职教育研究室。联系人:罗源。联系电话:0731—22537651、13973390662,邮箱:278763033@qq.com


附件: 关于做好2016年湖南省职业院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高职教育研究室

                      2016年11月22日